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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协调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贯彻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协调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成人教育标准办公室”。

“三项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正式发布的三项教育服务类国家标准:

《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国家标准编号GB28915-2012)

《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国家标准编号GB28914-2012)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国家标准号GB28913-2012)。

国家教育部门以成人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推进教育培训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教育培训服务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自律和调整服务企业与消费者关系,建立诚信教育培训服务市场,促进教育培训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人教育三项国家标准列入了国标委等24个部委颁布的发展规划,并且列入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该三项国家标准提出单位为教育部,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是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直接领导下,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承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等三项国家标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教育培训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国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委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负责协调指导各地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经教育部职成教司同意,成立了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指导工作小组并下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成协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简称培讯机构工委)。